一直以来,三网融合的最大争议点就是相互介入的领域与程度。
让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达成统一的第六稿确定了范围,即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
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不过,这仅为双向准入。实际上,广电还掌握内容的“生杀大权”。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仅负责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负责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管理。
更重要的是,省广电局还在节目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用户接收等环节部署数据采集和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各类传输网络中视听节目的播出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视听节目,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对内容拥有“生杀大权”。
虽然距离试点地区名单出炉仅4天,长株潭“三网融合”的细则也未出台,但实际上,长株潭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早已制定,并已上报国务院三网融合协调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一位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实施细则正在制定当中,如无意外,本月就可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