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说,去年9月以来,湖南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中清积行动,目前已经摸清积案底数84511件,已执结 38676件,部分执行13134件,执行到位42.3亿元。湖南建立的省委政法委牵头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挂牌督办执行难案;各级法院实行的“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定案、定人、定期限、定奖罚、包案执行的清案工作机制;半月清案排位通报制度等经验对其他法院有借鉴意义。
对下一阶段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黄松有强调指出,各级法院要紧密联系执行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要求贯彻到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之中,增强执行能力,规范执行行为,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五个突破:
一是要在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新格局的优势上有所突破。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要发挥好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支持作用,主动向人大汇报执行工作,争取人大的支持,接受人大的监督;要发挥好政府的参与作用。要通过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或报请党委政法委协调等形式,加强人民法院与公安、工商、土地、房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改善执行环境,确保清案活动顺利进行。积极争取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支持,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基金;要发挥好社会各界的配合作用。
二是要在加大执行力度上有所突破,确保清案目标的实现。要彻底摸清底数,坚决杜绝“抽屉案”。要把清理底数情况作为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活动的成效之一进行考核。凡执行积案底数不清或者存在漏报、瞒报的,要予以通报。要加大执行力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的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搜查等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要采取悬赏举报等方法,加大执行财产的调查力度。
要建立被执行人执行财产申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义务,加大对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的制裁力度。同时,上级法院除清理本级执行积案外,对辖区法院执行积案较多的,可抽调辖区执行力量予以帮助;对有地方保护和干扰大的案件,要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选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披露,以彰显执行权威,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进一步优化执行环境。
三是要在破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上有所突破。中央纪委、监察部曾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严肃查处执行工作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行为。各级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党委、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支持,力争在破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上有所突破。
五是要在加强执行宣传上有所突破。各级法院尤其是各高院要统筹和规划好辖区内清理执行积案的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除执行现场报道、典型案例跟踪、先进事迹宣传外,可选择有代表性的执行听证案件进行现场直播,增强社会各界和执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帮助社会各界及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正确对待和避免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各种风险,使他们对执行难有一个比较理性、客观、正确的认识。要有选择的报道一些干预、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反面典型,提高自动履行和协助执行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以配合、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为荣,以抗拒、阻碍、干预人民法院执行为耻的舆论氛围和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