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3年10月份以来,黔东南州州、县两级法院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板块,对符合失信条件的被执行人,即“老赖”,制作决定书后将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由系统自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开发布,并及时将名单移送有关单位进行信用惩戒。
惩戒措施包括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不能办理金融机构贷款或者信用卡业务,不能申办企业或担任法人代表等。“老赖”的生存空间由此被极大压缩。
据统计,2013年10月以来,黔东南州两级法院共收录“老赖”2051名,其中自然人1884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67例。
“老赖”被收录入系统后,只有在其全部履行义务、履行完和解协议、案件依法裁定终结执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后,才能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据了解,2013年10月至今,该州有786名“老赖”因履行完毕等情形而被“剔”出系统。
除了实行诚信惩戒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法院还会采取强制措施,以提高执行效率。2015年度,黔东南州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76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其中7人还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原标题:黔东南惩戒2051名“老赖” 将实行诚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