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科学思想。只有求真务实,认识规律,把握规律,才能得其要旨。”胡锦涛总书记的精辟论述,为我们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和改革创新的关系找到了一把钥匙。
1、科学发展观饱含创新性,提出了用创造性的思维和方法来学习贯彻的庄严职责。科学发展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发展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关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等一整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理论,为当代中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推动科学发展具有挑战性,提出用改革创新精神统筹发展、破解难题的艰巨任务。把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转化为发展的理念、发展的规划、发展的措施,迫切需要科学系统的思维、深化改革的观念、着力创新的意识和各类各层、扎实有效的举措。
3、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现实性,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使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日益增多,如城镇就业问题、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安置问题、农民增收减负问题、土地纠纷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的不好,很容易引发影响大局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夯实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巩固团结的基础。
总之,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革除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方面,创新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组织管理、活动方式和思维方式,使各地各部门真正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思路、提升发展境界,把各项工作转变到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上来,这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