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者的主要任务不同。审判程序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裁判。而执行程序则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其主要任务。
2、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审判程序既用于解决民事争议案件,也用于解决非讼案件。而执行程序通常只适用于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
3、二者在是否为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上不同。即审判程序为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每一个付诸人民法院处理的民事案件都要经过审判程序。而执行程序则非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只有在必要时才予以启动。
4、二者在程序构成上不同。审判程序由多种程序构成,其中既有适用于审理民事争议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也有适用于审理非讼案件的各种特别程序。而执行程序则是由一般规定、执行的开始、执行措施等组成的单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