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对机关的监督检查。一年以来,结合统计工作质量大检查对全市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贯彻《统计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监督权、统计报告权,履行统计管理职责,依法处理统计事务。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把保证公民的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权利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工作的重点,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决定中说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理由,保证裁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从法定程序、适用法律、违法证据这三个方面的要素入手,对全市立案查处的6起统计违法案件的执法案卷进行逐个的严格评查,防止出现冤案错案。
三是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实的收费标准,把好持证上岗培训等收费关;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规范执罚行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恰当量罚;严禁向统计调查对象或基层统计部门摊派《统计年鉴》等。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也没有接到任何反映我局“三乱”问题的投诉,同时也切实减轻了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基层统计部门的负担。
通过推行机关效能建设,以勤政促廉政,以监督促管理,较好地树立了“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统计机关形象,全面提高了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但建立长效、便捷具有统计行业特色服务工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在市效能办的指导和各界的监督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超前意识和主动意识,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方法,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效率的长效机制,同时克服形式主义,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做到主动联系、协商,切实搞好沟通和衔接,争做效能提速的“加油站”,使之在促进统计工作等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