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工作制度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梁山县工商局根据上级机关制定推扩的各项制度,结合梁山县工商局的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和实施了大量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法制工作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梁山县工商局按照《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坚持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和考核并形成一定的制度。五年来实践贯彻的新制度有:党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一月一法”学习制度、“轮流讲法”制度、案件评审制度等6项制度,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对学法、普法和法律宣传教育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在实施行政许可方面,我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形成了政务公开、“一审一核 ”、前置并联审批、服务时限承诺、首问负责、许可听证等制度;在实施行政处罚方面,依据《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梁山县工商局修订、完善出台了包括立案、销案审批,办案、审核、批准分离,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及强制措施审批,行政处罚复议听证,罚没物资管理,罚、缴分离,强制执行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一般程序简便方式案件相关规定,自由裁量权适用,行政指导及柔性执法等16项制度。
(三)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在法律监督方面,梁山县工商局依据《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实施错案追究,行政应诉、执法督察、案件评审、核审归档等五方面的制度。具体为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的规定和要求,实行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赔偿追偿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考评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案件备案制度。推行行政许可监督制度,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备案制度,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个案监督制度,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重大、特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工商所法制监督员制度,工商系统聘请义务法制督察员制度等。五年来,梁山县工商局执法监督部门根据以上制度依职权对我局以下事项进行了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情况;有关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收费行为;行政不作为行为;行政复议行为;行政赔偿行为及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四)法制工作管理制度。梁山县工商局按照法制工作职能职责的要求,坚持法制工作统计制度、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年度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证件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保证管理的连续性和向局领导提供准确的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