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中心与之前成立的诉讼、信访服务中心一样,着眼于“服务”二字,旨在实现“高效、便民、公开、规范”的理念,真正为执行案件当事人打开一扇“敞亮”的大门。
“法官你好,麻烦帮我查一下这个案子是谁承办的?”在“案件查询”柜台前,一位申请执行人递过一份民事判决书要求法官进行查询。
法官当即在系统中输入申请人名称,系统很快显示“承办人:李可波”。“您这个案子的承办法官是李可波,从这边走廊直走左手边第二个办公室就是。”前后用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当事人就迅速找到了承办法官反映案情况。
“执行服务中心”通过提供“案件查询”服务,实现了工作流程的高效性,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与法官的联系,申请人能在第一时间与执行法官“面对面”,克服了以往那种“执行法官人难找”的弊端。
另外,以往的执行案件由立案庭进行立案,然后经由执行局局长、执行庭庭长,最终才能分至承办法官手中,单从案件转办方面来讲,周期比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的及时性。如今,“执行服务中心”实行执行案件直接立案,立案后,由执行三庭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等相关指标,即时将案件直接分至承办法官,大大缩减了分案周期,为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赢得了“第一时间”。
该院“执行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的服务模式,将“执行立案”、“案件查询”、“执行信访”和“执行信息申报”四项内容在一个平台办理,大厅内每个柜台前都有专职法官值班。这种便捷高效的服务模式,让当事人“足不出门”就可以完成案件的立案、查询以及提供信息等多个环节,大大方便了当事人对案件办理和情况的了解,改变了以往“问案无门、多次跑腿”的状况,真正实现了为当事人着想。
同时,当事人一进执行服务大厅,就可以在两侧的墙上和柜台上看到张贴或者摆放的《执行立案须知》、《案件查询告知》、《执行信息举报告知》、《执行风险提示书》、《案件执行强制措施》等各类执行指引材料,在细节上彰显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除了专门设置的“案件查询”柜台外,还专门开发设计了一套“案件查询系统”,所有执行案件的信息统一录入,只要申请执行人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能全面了解到案件的办理情况,使执行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大厅内设置案件查询电话,由值班人员随时接听,耐心解答当事人对疑难问题以及案件办理等情况的咨询。
专门设立“执行信访”接待柜台,建立申请人来访登记簿,对当事人来访反映的涉执信访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及时反馈给执行承办人,责令其提交涉执信访案件的“限期整改措施报告”,详细说明案件情况以及下一步具体执行方案等,实现了专人办理、分级负责、跟踪督促、定期通报。
好的措施需要有好的制度来进行保障,自今年年初筹划成立“执行服务中心”时起,该院陆续起草了一整套相关制度,包括《执行服务中心工作流程》、《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和《执行案件进度查询细则》等,使执行环节更加顺畅、执行流程更加规范、执行信息更加公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是全省首个设立‘执行服务中心’的法院,这个点子非常好,而且从目前来看也确实取得了一定实效,但该中心的持续、高效、有序运行离不开一系列具有操作性和现实性的制度。我们将继续在实践中提出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用实践不断完善制度,用制度不断推进实践,打造一个真正的‘阳光’执行流程。”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毅感慨道。
这种模式实现了执行工作的“窗口化”、“一条龙式”管理,一方面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加强了法院与当事人的直接对话,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打造了一个让当事人“放心执行”的品牌,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执行案件办理过程看得见、摸得着、可信任,让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感到“明白、踏实、认可、满意”。该院“执行服务中心”启用以来,平均每天接待当事人50余人次,案件从立案到转办平均不超过20分钟,老百姓对这种“一站式”执行服务模式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