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年多的实践和探索,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值得我们重视。
1、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供销企业的经营格局被打破,供销社在区域经济中地位越来越淡化,销售网络处于瘫痪状态,6000多平方米土地资产多年闲置。
2、政府公共财政扶持力度不够。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明确的扶优扶强政策,农产品收购环节的流动资金难以得到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二是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享受县级以上龙头企业优惠政策。三是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品种、新机械的推广缺少扶持政策,全乡种养殖户要求给予政策扶持的愿望非常强烈。
3、合作社内部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重组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几乎成为**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共性。组织机构未切实履行职责,在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民主管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等工作做得不够好,削弱了合作社的凝聚力。有些社员对《合作社章程》内容不怎么了解,参与合作经营积极性不高。管理者缺乏专业管理知识,习惯于采用单纯搞村务管理或以企业主的身份管理合作社,在经营上不能依法依法依规去经营,订货或销售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多,习惯于传统的口头允诺。
4、土地流转问题影响规模生产和经营。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的土地承包责任制,大大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但由于分田到户进行的土地小规模生产经营,使土地生产经营十分零碎,降低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5、多数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弱,对农户吸引力不强。**乡的合作社大多数处于散小状态,内不联农户、基地,而只是季节性随意收购,外在销售上市场占有份额少,与农户利益关系不密切,实际上类似一般的小贩,更谈不上对农户基地的多项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其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不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没有形成自身的产业链,组织农产品生产销售无论在数量和质量及其价格上都无优势可言。
6、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不足。就**乡而言,有特色、有市场前景的农产品不少,但挖掘不够、提炼不够、宣传不够,缺乏品牌打造和市场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