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图网

死刑执行后的处理思维导图

清泪尽
2023-03-10
浏览量: 2
死刑执行后的处理
处理
执行
死刑
应当
人民法院
罪犯
通知
交付
笔录
最高
刑法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指南
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死刑执行后的处理》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死刑执行后的处理》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e2eb6704643fdb5aef4a863d375a14a

思维导图大纲

相关思维导图模版

首页
我的文件
我的团队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