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主体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受理。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
3.审查。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执行。不论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