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多久撤案的问题,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的三种情况。
《刑事诉讼法》是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被人冤告的刑事案件,如果证据不足,就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如果已经采取,发现证据不足的,应立即放人。如果只是犯罪嫌疑人家属认定证据不足,而事实上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犯罪的,不在此限内。
拘留后,应在三天内(最长七天)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会不给予批捕,这时,公安机关必须放人。 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拘留的最长时间为三十日。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最长也是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