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划分标准:
(2)中级人民法院:
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专利纠纷和商标纠纷、海事海商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大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本辖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
(4)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定义: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
种类:
(1)一般地域管辖 定义: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
①对公民起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④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特殊地域管辖(3个合同纠纷,3个侵权,3个海事纠纷,一个票据纠纷
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们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们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支付地。票据上为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④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⑤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的,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⑥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坠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⑦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⑧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⑨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 定义: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点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准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包括以下三种: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们法院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包括以下三种:
④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呢个纠纷提起的诉讼。
3、协议管辖 定义: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是指当事人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确定管辖的法院。
(1)国内协议管辖:
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涉外协议管辖:
④不得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