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在超越执行期限后,原告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签订了如下还款协议:
第二、东营市河口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有权据此还款协议起诉。
东营市河口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商振华签订的上述超过执行期限的自行和解是否能代替执行中的执行和解?
观点1:东营市河口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有权据还款协议起诉。理由是:其一、还款协议是东营市河口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商振华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其二、借款关系是双务法律关系,还款协议是单务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性质不同,诉讼标的就不同,东营市河口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起诉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观点2:东营市河口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虽无权起诉,但有权据此还款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理由是:商振华应当对超过执行时效的债务的确认行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不保护东营市河口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债权将有违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
观点3:东营市河口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无权起诉,也无权申请强制执行。理由是:东营市河口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起诉将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东营市河口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强制执行于法无据且会使执行时效的规定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