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原告惠州TCL音像制品有限公司起诉被告辽宁出版集团三帝电子音像有限公司侵犯录音制作者权,原告诉称:原告享有歌手王珏的歌曲CD《明天》专辑大陆地区的版权,但市场上出现非原告发行而与该专辑同名旦内容相同的侵权光盘,经公安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鉴定,该侵权光盘系被告生产。被告未经授权复制、销售该CD,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原告向法院提供了2002年10月14日其与北京明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合同中载明,原告购买“王珏/明天”版权,并在中国加工出版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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