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甲与赵乙系前后院邻居,两家因翻建房屋高度问题发生口角后互殴,赵甲持铁管殴打赵乙父亲左肋部,造成其二根肋骨骨折;赵乙持木棍打在赵甲父亲头部,造成其头部一处挫裂创长8.1厘米。二人损伤程度均为轻伤。考虑到房屋建设关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承办法官当即赶往案发现场所在地,在听取双方各自的意见后,从邻里关系说到社会和谐,从换位思考说到互谅互让,逐步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法官3个多小时细致耐心工作,双方均表示不会再作出过激行为,并对法官细致耐心的工作表示感谢。
据了解,针对近年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不断增加,以及此类案件民事赔偿部分执行难等现状,密云法院积极总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经验,创新提出“五个方法”,规范调解工作,增强调解实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一是换位思考法。承办法官要转换角色,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对矛盾较深、抵触情绪严重的当事人,采取“背靠背”方式,听其陈述,把握其心理底线,明确双方争议焦点,然后采取“面对面”方式,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消除抵触心理,选准调解时机,灵活运用调解方式,促成调解协议。
二是情感沟通法。承办法官要充分发挥“矛盾调节器”和“解压阀”的作用,入情入理分析案情,并利用当事人容易接受诉讼代理人意见的心理,积极与代理人沟通,借助其力量开展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一旦当事人表露调解意愿,适时提出调解方案,为达成协议奠定基础。
三是对症下药法。承办法官要全面了解原告的经济状况、被告的实际给付能力、双方的家庭情况等基本信息,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提出符合实际情况、当事人能够接受的调解方案。对被害人有过错的案件,承办法官要在调解中明确指出,促使双方各自反省,消除旧怨,达成和解。
四是法律释明法。由于当事人对赔偿标准缺乏了解,容易形成过高心理预期,承办法官要及时对原告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和法律释明,提示其降低不合理诉求,同时告知被告人及其亲属赔偿情况将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争取其配合调解。
五是借助外力法。对当事人积怨较深、情绪对立严重、仅凭法院一己之力难以妥善调处的案件,承办法官要积极联系乡镇司法所、村(居)委会、当事人所在单位、当事人亲友等,合力调解,构建起以法院为主干,司法所为纽带,村(居)委会、当事人所在单位、当事人亲友等为基础的调解网络,推动调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