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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条款的效力思维导图

琴瑟如你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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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条款的效力
条款
效力
仲裁
签订
行为
能力
民事
公司
乙方
建设
仲裁法
仲裁协议

案情:某建设单位(下称甲方)欲建某工程项目,遂于1998年4月与自称是某建设公司西安公司的乙方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经甲方代表同意,赶工费用按实际发生进入决算。1999年1月甲乙双方又签订《终止合同协议》,该协议约定:"赶工费及工程返修费另行协商,如不能达成协议,此纠纷交由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001年5月乙方根据《终止合同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就赶工费问题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方则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向法院申请确认该仲裁条款无效。 甲方认为: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及《终止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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