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由被执行人住所的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的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实行级别管辖,故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b. 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从裁决书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裁决书中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一期的履行期限最后一天起计算。向国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按照该国的法律规定。
c.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和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包含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需要的一些其他材料。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照国外法院的有关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