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单方解除(或称法定解除、过错解除)结果的发生。劳动合同无效可能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是变更原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使原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二是劳动合同无效的无过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通常在劳资双方继续维持劳动关系时,原劳动合同可以被新劳动合同取代,双方没有必要就效力问题争执不下只有在劳动合同被单方解除的情况下,有过错方会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向有权机关提起仲裁或诉讼。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