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以下简称船方),根据1985年1月9日与被诉人×××(以下简称租方)签订的程租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就“北方×××”轮在北海港滞期费和移泊费用的争议,于1986年1月29日向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租方赔付该轮在北海港的滞期费和移泊费用共计13,845.38美元,外加利息。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北方×××”轮滞期费和移泊费用争议案裁决书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北方×××”轮滞期费和移泊费用争议案裁决书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521cd0b5348ae2ec4a76ce991d42c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