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新出版的《2007年上海市港口与航运发展报告》是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上海市及港航单位相关领导组成编委会,由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和上海海事大学的专家组成编辑组负责编撰的。该发展报告被称为“上海市港口和航运发展的白皮书”,是上海港口和航运界的重要文件。
《2007年上海市港口与航运发展报告》共分9篇,其中在第5篇第4节的“海事审判和仲裁”一章中,重点介绍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在2007年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以下简称“海仲上海分会”全年受理仲裁案件共33件,争议标的达人民币8854万元,受案数量创五年来新高;全年审结案件共32件,其中撤案4件,和裁16件,裁决12件,分别占12.5%、50%和37.5%。案件类型主要有船舶碰撞、渔船纠纷、船舶买卖合同、货运代理合同、期租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船舶保险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及仓储合同等争议,其中船舶碰撞案件占1/3以上,海仲上海分会在港口一线及时解决争议、提供良好服务的优势得到体现。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海事调解中心全年受理6个船舶碰撞案件,其中5个已经结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进入仲裁程序作出仲裁裁决书。在航运界产生重要影响,并被国外保赔协会所认可,为海事纠纷的解决找到了一条公正高效的途径。为方便渔业争议在渔区就近解决,在温岭地区挂牌成立渔业争议解决中心温岭办事处,扩大当地渔业争议通过仲裁解决的影响力,在该地区已作出9个渔业争议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