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稳健2号基金从成立之日2006年7月25日起,一直没有进行现金分红,而其在2007年末实现可分配收益高达97.35亿元,折合每份可分红收益0.6959元。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收益分配方式分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张律师代理的投资者在合同中明确选择了现金分红方式。因此,张律师认为如果基金达到分红规定,投资者却无权拿到现金分红,基金公司就违反了合同中关于全年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90%的分红的约定。
南方基金公司此事的解释则强调公司并未违约,因为南方稳健2号基金尽管在合同规定了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但没有规定最低次数,而且,合同中明确表明了分红条件及分红限制条件,依据合同的限制条件不分红,并不构成违约。 南方公司所谓的分红限制条件,也是目前基金业内普遍的规定就是一旦基金净值降到1元面值以下就不需要分红。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合理的条款,但是,基金公司却采用了技术安排规避了分红要求。
常规的技术手段就是基金拆分。南方稳健2号在2007年4月9日实施了拆分,每份净值从2.1253元拆到1元。南方基金公司认为如果将“拆分”视为 “分红”, 则分红比例远远超过“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随后,在2008年4月,该基金净值跌至近1.1元,分红会导致净值低于面值,不分红就符合了合同规定的限制条件。
事实上,南方基金的技术处理手段并非独创,从2007年至今,共有78只基金进行了拆分,其中不少都没有进行分红,包括著名的华安和华夏等十几家基金公司旗下16只开放式基金自2007年至2009年3月底就从未进行过分红。这些原本归属于投资者的收益共计812亿元,再投资后,随大盘熊市的到来已经损失殆尽。
基金业内人士都指出,当市场疯狂时,将基金收益及时分配给投资者相当于减仓,可以规避投资风险。那么,基金公司为何不愿分红,却热衷拆分呢?基金公司不愿意分红的真正原因在于,拆分可以调整基金净值排名,排名靠前,就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做大基金规模,同时,基金公司就能收取更多地基金管理费。
这意味着,一旦投资者购买基金后,基金公司就会从管理费收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尽量减少资产流出,并会最大限度地利用契约中的漏洞不分红或者少分红,或采取份额拆分等技术手段以规避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