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在仲裁的立法和实践中都还没有确立友好仲裁制度。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7条规定:仲裁庭应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2000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53条规定:仲裁庭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并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立公正地作出裁决。虽然这两个法规都提到“公平合理”原则,但并不能理解为我国承认友好仲裁制度。此处的“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是指在法律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仲裁庭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纠纷,而非在有法律明文规定但严格地适用法律会导致不公平结果的情况下,经当事人明确授权而依公平善意原则进行仲裁。[16]在规定友好仲裁的各国立法中都对当事人的明确授权及有关适用条件作出规定,我国的仲裁法只在总则中规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而没有具体条文列出当事人的授权及其他适用条件,所以并非国际通说所认为的友好仲裁规定,只是一种笼统的、模糊的指导性意见。在我国的仲裁实践中也没有关于友好仲裁的案例,没有相关的理论和实践,我国法院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依公平善意原则所作裁决时应做何处理呢?
笔者认为,在仲裁法中对友好仲裁作出规定是国际社会经济法律等发展的必然要求。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设立了友好仲裁制度,连长期以来坚持依法仲裁的英国也在仲裁法中规定可以按公平善意原则进行仲裁,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和实践均肯定这一制度,可见,友好仲裁已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承认,并将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而日益普遍。今天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已经超越了地理、文化的差异,出现相互融合和趋同的发展态势,我国的涉外商事仲裁制度也日益与国际接轨,在当前大多数国家都承认仲裁的情况下,我国的仲裁法确有必要作出修订,在相关的章节考虑增加有关友好仲裁的内容。且这也是我国仲裁实践的需要——由于法律的普遍性与稳定性,严格依法仲裁可能会导致不够公平的结果。友好仲裁对于我国来讲,现在可能还有些陌生,有些模糊,但其必将成为我国仲裁立法和实践认可的仲裁形式,以满足我国仲裁制度逐步发展完善与国际接轨的需求。
On the Amiable Composition in Internation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By Yu Wenjuan, Liu Huirong
Key Words:Amiable Composition, Arbi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ex bono et aequo, Lex Mercatoria
[1] 谢石松主编:《商事仲裁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58页。
[2] 郭玉军:“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友好仲裁问题”,载《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郑远民、吕国民、于志宏编著:《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际商事仲裁法) 》,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235页;余劲松主编:《国际经济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73页;石育斌著:《国际商事仲裁研究(总论篇)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1页。
[3] 陈力、田曼莉:“友好仲裁初论”,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Mauro Rubino Sammartano,Amable Compositeur (Joint Mandate to Settle) and Ex Aequo et Bono (Discretional Authorityto Mitigate Strict Law ),9 J.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 5 (No . 1 1992) .
[4] 陈力、田曼莉:“友好仲裁初论”,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张文彬:“论私法对国际法的影响”,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5] 陈力、田曼莉:“友好仲裁初论”,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何孝元著:《诚实信用与衡平法》,三民书局1977年版。
[6] 赵秀文著:《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4页。
[7] 徐国建:“现代商人法论”,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3期,第83页。
[8] 陈力、田曼莉:“友好仲裁初论”,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
[10] 石育斌:《国际商事仲裁研究(总论篇)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3页。
[11] 齐树洁:“ADR的发展与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下)”,载于网址: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5/2/li99352638221822500210944.html,访问时间:2005年12月2日。
[12] 石育斌:《国际商事仲裁研究(总论篇)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6页。
[13] 李莉:“合并仲裁及其相关问题”,载《求是学刊》2000年第5期。
[14] 陈力、田曼莉:“友好仲裁初论”,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
[15] 陈力、田曼莉:“友好仲裁初论”,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朱克鹏著:《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6] 郭玉军:“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友好仲裁问题”,载《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