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双方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之后作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明细见附页,买方检验合格后收货,供方负责质量期限为一个月。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和方式:买方工厂或买方指定染纱加工厂。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陆运至买方指定场地,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棉纱回潮不超过8.0%(若超过8.0%按实际回潮折扣重量)。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标准袋包装,每袋棉纱毛重不低于25.5公斤。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采用按照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及卖方样品抽验的方式,合格的卸车,如供方有异议,可派技术人员与买方技术人员共同检验,否则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