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按有关规定或惯例,供热后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___℃。也就是指:24小时内的任何时点,在住户的每一个安装有暖气片、热风口等供热设备的房间的任何一个位置测量,温度均不得低于_________℃。
温度的测量:用户在关闭窗户1小时后,使用合格的温度计测量并记录的温度,即为向甲方交涉、诉讼、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如甲方对用户的测量有异议,可以要求用户提出测量时三个证人(包括邻居),证明测量符合上述第一项且测量结果准确的依据。若直接使用同一供热设备端口的三个(含三个)以上的用户共同提出达不到_________℃的测量记录时,甲方不得再要求提供证人证明。用户提出三个证人证明温度达不到_________℃和测量结果准确后,或三个以上用户共同提出温度达不到的记录时,甲方还持有异议,可以请求律师、公证机关作出现场测量公证、见证。公证、见证和有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用户测量结果提出后的24小时内作出。
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对用户的供热端设备进行调整、改变。24小时内甲方未作出公证,用户的结果即为最终认可。用户直接聘请公证机构作出的公证测量结果可直接作为向甲方交涉、诉讼、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如用户在经过上述程序,一段时间内持续(三次(含三次)以上)提出甲方供热室温达不到16℃的记录。在第一次记录的最后一次记录日期之间的期间,视为甲方持续达不到_________℃的证据。对此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甲方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在此期间达到了_________℃。甲方对经测量公证、见证的温度记录不能提出异议。
违约责任:通过上述程序所测量认定的温度和期间可以构成用户向甲方索赔、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充分证据。温度每天每与_________℃相差1度,用户有权选择一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按户计算:以用户为一个计量单位,每与_________℃相差1度,每天甲方向用户支付_________元,温度每降低1度,加付1倍。如_________℃时,为每天_________元,_________℃为_________元,依此类推。
(b)按每户取暖费计算,温度每差1度,为相应期间取暖费的2倍。如平均取暖费为每天_________元,每差1度为_________元,差2度为_________元,以此类推。
甲方除按上述办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用户因温度下降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甲方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甲方的违约无关。
遇燃料等涉及供暖成本的因素发生较大价格变化调整时(以原来为基数变化超过50%),双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程序协商供暖的价格。如双方在价格上协商不成,取暖费暂按上年度的50%的比例或按燃料下跌的比例计算收取,用户有权选择其中的一种计算方式。
无论用户与甲方就取暖费的价格是否能达成一致,甲方必须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向各用户供暖,否则按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按上一年度的取暖费标准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