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思源实验学校实验室、图书室等功能室窗帘制作安装,包工包料包税,乙方免费提供窗帘运输、安装、调试、测量服务。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完毕,逾期未安装完毕,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日1%的罚金。
学校需安装窗帘总面积约为295米,每米价格为 壹佰叁拾 元。最后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的标准施工规范,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选定的材料、款项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在乙方进行安装中,如果甲方发现材料与所指定的样板不符,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自行承担。
3、派人随乙方负责开、关门,提供安装条件,包括电等。
3、乙方有关人员除执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损坏原有装修的物件。
以国家或行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质量评定标准。
窗帘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货款总价的80%,余款扣除4000元的质量保证金外,在二个月内付给乙方。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满后付给乙方。
1、除本合同已约定的外,乙方应按国家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承包项目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本合同所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如因窗帘质量及窗帘安装原因导致的返修,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的给予维修,甲方不再为此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因甲方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