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人代会上,多名代表委员提出改善乡村医生基本保障的有关建议。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黄红霞参加全国两会界别小组讨论时,针对基层卫生方面提出几点建议。
黄红霞建议,加大对基层卫生的支持力度,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投入,统一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或纳入职工养老保险,或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财政予以补贴。
全国人大代表宋兆普也建议,可以以城镇职工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方式为所有在岗或到龄退出岗位的乡村医生解决养老保障。
同时,地方政府可考虑采取人事代理的方式择优聘用60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另以临时劳务合同的方式聘用持乡村医生资格证的村医。针对岗位保障问题,可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诊疗费)、基本药物补助整合为政府专项卫生服务补助,用以支持村级卫生改革。
宋兆普还建议,可由政府为乡村医生统一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费用由政府和医生共同分担。对于在岗乡村医生因病不能再从事工作的,政府应给予生活补助或允许提前申请病退。此外,到龄退出或退休的乡村医生,在身体健康允许的条件下,可考虑允许其继续执业。
全国政协委员张俊廷今年的提案同样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缓解乡村医生短缺问题。
他建议:一是提高乡村医生的福利保障,二是设立短期的全科医生培养机制,例如三年制全科医生职业教育,鼓励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进行全科医生职业教育学习,三是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