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原告:泰兴市船务公司。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1995年9月19日,原告泰兴市船务公司(以下称船务公司)购入了一艘部队退役的“33型”潜艇,作拆解用,价款153万元人民币。同月29日,船务公司与案外人交通部上海海上救捞局温州救助站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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