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即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要“问其有没有病痛,问其有何坎坷经历,问其有什么困难与要求”。在一次执法办案中,民警对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通过“三问”了解到,该犯罪嫌疑人常年没有工作,妻子病逝,身边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生活十分困难。当听说这一情况后,市局主要领导立即带领办案民警前往其家中探访,并为其子女送去了慰问金。犯罪嫌疑人十分感动,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当即表示从今以后洗心革面,再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三当”即对待老百姓要做到“把老人当父母,把同龄人当兄弟姐妹,把年幼者当儿女”。在处理一起群众上访事件中,一位分局副局长被一名情绪激动的70多岁老人扇了耳光,这位副局长不仅没有动气,反而用真诚与耐心感化了老人。他说:“对一些事情,群众有情绪、不理解是正常的,我们的工作是要化解矛盾,要想得到群众的理解,我们自己首先要学会理解群众。”
张进国说:“通过‘三问’,我们可以了解执法对象的需求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实现需求,使我们和违法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矛盾对立状况得到缓解;通过‘三当’切实拉近民警与百姓的距离,使民警与百姓心贴心,使警民关系更和谐。”
同时,宜昌市公安机关对各警种、各部门的执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可行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对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防止执法违法现象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张进国说。2008年,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执法巡察工作的部署,宜昌市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宜昌市公安局执法巡查暂行规定》。自该制度出台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的结案打击处理率从2005年的58.3%上升到2009年的85.9%,一些地方达到90%以上,位居全省前列。
采访中,张进国用一个事例告诉记者执法巡查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发挥的积极作用。2009年,执法巡查组在西陵分局巡查时发现,在一起赌博犯罪案件中,有6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而且案件证据不足,致使案件无法结案。巡查组驻点西陵分局,协助并指导取证、办案,最终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依法移送起诉、获罪判刑。去年,执法巡查组在执法巡查中共发现各类问题案件172件,全部落实整改。
自2008年以来,除执法巡查制度外,宜昌市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60余项执法制度。同时,宜昌市公安局狠抓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建设,对涉及公安行政处罚的53部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清理,对800余个行政处罚事项逐一细化、量化了3000余项具体裁量标准,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