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由于现实情况的不同,在创意方面也会有一些不同的变型,比如颇有争议的洗脑型广告。
如果把一场广告战役,比喻为一场攻城战斗,有漂亮创意的广告就是一场智谋之战,广告天才利用无限脑力,去打造完美木马,偷摸将产品信息送进消费者心智。
但是现实中,打造一个完美创意既费时费力又费脑子,更坑的是,有时即使费了大量脑子相出来的创意,投放到市场中,却可能一个水花都砸不出来。
创意毕竟也讲究一个天时地利人和,如果你的创意发布时间内,赶巧某某明星忽然分手、出轨、结婚啥的,那么无论你的创意有多惊艳,也都算是废了。
但是我们要知道每一个广告背后,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而银子的背后是一个渴望带来实际销售增长的公司,总是赔钱的话,公司要倒闭,员工要饿肚子,老板要欠钱……
于是一些性子生猛的营销人,就开始绕过这么多的弯弯绕,弱化创意的作用,走上另一条雄赳赳气昂昂的“攻城”路线,什么创意、开脑洞、讲故事,什么特洛伊木马计,都是扯淡。
于是这些猛人普遍携一句简单直接,直指产品利益点的广告词文案,加上单一的表现方式,携大量资金,以高频次的播放量,佐以高密度洗脑的方式,来大规模轰炸消费者的心智之城。
在这种生猛的攻击方式下,产品信息同样可以进入消费者心智,但是过程可能没有那么的其乐融融春风和煦,很可能引起观众的反感。
但是在这些猛人看来,这些反感是快速推进过程中,一些必要的代价。
这种广告创意,明显的为了直接传达利益点,很痛快的牺牲了 “创意的隐蔽作用”,而去依靠“强迫”的方式弥补这个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