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5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08/二/33;06/二/28;04/二/65:03/二/58】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1款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条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高检刑诉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取保方法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确定,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有权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向县级以上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哪些不适用取保候审?(2004/2/65,多选)
B.乙涉嫌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被拘留,需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六条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