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是有效预防金融职务犯罪的落脚点和出发点,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加强控制,必须强化自身风险能力,推行财产抵押、担保贷款、审贷分离、离岗审计、岗位轮换等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实现内部监控的全方位和系统化,以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一是要完善健全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根据金融业务不断变化的新特点,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全行的各项经营行为全部纳入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保证各项业务操作起来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要经过科学论证、集体研究,规定程序办理;(3)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明确同级监督权力和程序,保障同级党委、纪委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4)建立健全行务公开、民主评议、职工群众参与管理的民主监督机制。
三是抓好落实。制度再好不落实等于零,安排布置工作不检查等于零,检查发现问题不处理等于零。金融系统在规范各项制度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强调对事不对人,实践中杜绝以领导口头答复,“特事特办”为借口,而不按章行事。不准越权,即使特急事,也要在事后及时上报。只有这样,才能在员工中形成执行制度是天职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