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因利率等方面的原因,一直受到购房者的青睐,越来越多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把公积金贷款作为置业贷款的首选。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也体现在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上。
记者调查发现,同行业之间公积金缴存额度差距比较大,有的单位一个月有五六千元,有的则只有是一两百元,差距达到数十倍。缴的少用不起、缴的多有富余的现象越来越重。比如一个银行的经理张先生,他的是每月从工资里面扣的公积金缴存额度是3200元,单位还要再补贴3200元,而每个月还房贷是还4500元,所以公积金就足够用来还房贷了。而这家银行一个刚入职的普通员工也差不多有2000元的公积金缴存。白小姐是一家普通民营企业的员工,她一个月的公积金只会扣100元,再加上单位的100元,一年的公积金总额也只有2400元。这种不同行业之间公积金的缴存额度最多的会相差70倍。
作为一项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对改善居民住房保障条件起了很大的作用。比如山东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年来,一共为百万户家庭发放了公积金贷款近1500亿元,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也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是山东的楼市分析人士张白远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收入差距的拉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低、征缴肥瘦不均的问题开始凸显。高收入群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高,自然能够享受到制度的种种实惠;但是低收入群体却很难享受到这种好处。另外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分析说,公积金政策本来应该是向低收入群体倾斜,但是面对目前高高在上的房价,低收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
按照我国现行的国民管理制度,除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之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是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为各地职工收入条件不一样,所以住房公积金缴存也不一样。但是缴存的基数有一样的标准,按照当地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单位和个人各5%,最高不高于12%。但是会不会按照这个标准交,还是用人单位说了算。
公积金的设计初衷就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的补贴,最低的收入者较多补贴,通过这样的交纳方式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但是在现在公积金陷入了"济富不济贫"的怪圈,收入越高受益就越大,收入越低受益就越小,公积金倒挂的现象不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弱势群体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现在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也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提出了督促单位逐步提高缴存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首次购房者适当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还款年限,从而帮助中低收入家庭早日实现住房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