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王某打电话向李家索要1000元钱,李的父母连忙送了过去。见到钱后,王某说:“好了,没事了。”
如今事过这么多年,没想到李一还是被抓走了。孙秀梅想不通,就到派出所找王某索要儿子当年自首的材料,希望公安机关能够认定。王某说找不着了,孙秀梅就在派出所与王某吵了起来,王某干脆关上门,躲了起来。
“你说,王某是不是害了我儿子,如果认定自首,说不定我儿子还能判个缓刑什么的,现在恐怕要蹲监狱了。”孙秀梅抹起了眼泪。
由于外围取证收获颇丰,2004年3月,丰县检察院依法传唤了民警王某。王某打定主意12小时内死不开口。他说:“我可是为党工作了一辈子,绝对没有干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12小时后,自称没有违法乱纪的王某没能回家,而是被刑事拘留了。
就在传唤王某的同时,另一队人马对他的办公室和家中进行了搜查。应当说,王某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每天都把做的工作详细地记录下来,多年来积攒了十几本工作日记。然而,就在1997年3月份的这几天,工作日志没有记录,本子上却有撕掉的痕迹。可以推测,正是这撕掉的几页纸中曾经有过李一投案自首的记录。
经过一夜思索,王某知道自己抵赖不过去,第二天承认自己做了手脚,并在事后向李一的亲属索要了1000元钱。同时,他坚持说李一投案时,自己请示过辛某,是辛让他们回去的。
王某还供认说,李一被抓获归案后,孙秀梅找王某索要自首材料时,王某曾问辛某怎么办,辛某说“哪有什么自首材料,这可是砸饭碗的事,千万不能承认”。于是,王某一连许多天都躲着孙秀梅。
“做了‘好事’不落好,害了人家又害己,真是何苦来。我今年已经49岁了,该快退休了,现在一切都完了。”面对侦查人员,已经49岁的王某哭丧着脸说。
面对确凿的证据,检察官又传唤了辛某。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由于认罪态度好,检察机关给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没想到案件到了公诉阶段,辛却突然翻供,说李一投案时,他根本就不在所里,王某事后也没有向他报告此事。
为了拿到证据,检察官们日夜兼程,辗转沈阳、石家庄等地,终于找到了已在外打工的一名联防队员和曾陪着李一自首的村长李二。他们证实,当时辛某就在派出所,王某确实请示过辛某。辛某再也无法抵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