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国市向每户收取100元空气污染费”,河北主流媒体昨日报道的这则新闻,制造了一次全国性的舆论轰动。概因“空气污染费”关乎公众钱袋,安国市的做法又涉嫌乱收费,所以如此“创新”想不引起公众关注都难,门户网站重点推介的“殊荣”自是不可避免,网友的炮轰批评声音更是不绝于“网”。然则,昨日晚间安国市就发布官方消息予以了否认。
原来公众只是虚惊一场,但确有让人“惊”的理由。媒体在报道中引述安国市政府办工作人员的回应,信誓旦旦地表示“今年确实开始收取空气污染费”,再加上市民的现身说法,这样严谨的报道让人不得不信、不得不惊。好在安国市及时发布否认消息,让公众的愤怒情绪及时得到纾解。吊诡的是,当地媒体尚没有承认是虚假新闻,官方也只强调新闻与事实不符,但常识告诉我们:两者根本不可能同“真”。事实究竟是什么样的?恐怕还有待当地政府发布更详细的通报,还有待当地媒体进行更客观的调查。唯有如此,才能洗脱当地政府“试探舆论”的嫌疑,才能增进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关于空气污染费,安国市民暂且无须担心了,但以后会不会征收?其他地方又会不会征收?这样的疑问并非杞人忧天,一是因为环境治理的通行原则是“谁污染谁负责”,现在这一原则较多适用于企业身上,我国尚且没有适用于个人,但以后会不会呢?不久前,有官员发表“市民烹饪对PM2.5贡献不小”言论,不就引起了许多市民的担忧吗?二是因为征收空气污染费虽非国际惯例,但有些国家确实早已开始征收。比如,与我国京津冀空气污染有得一拼的蒙古国,早在2010年就开始向个人、企业和单位征收空气污染费。三是因为我国早有专家建言政府征收“呼吸税”,这与“空气污染费”并无多少不同。例如,中科院院士蒋有绪曾在2008年就呼吁征收“呼吸税”——“因为居民也是二氧化碳的排放者,应该为节能减排付出代价,所以每个月应征20块钱呼吸税。”罗列这些,并非为空气污染费开征立言,只是担心这些理由会被政府借用、乱用、误用。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已是客观事实,京津冀等区域更是出现了区域性复合型污染问题。毫无疑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已经刻不容缓。今年9月份,国务院公布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更是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签订了大气防治目标责任书,立下了大气污染防治“军令状”。这样的治理决心,让公众看到了呼吸新鲜空气的美丽愿景,但是正如污染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一样,大气污染治理也不可能一朝一夕解决。倘若一些地方政府选择急功近利的方法,保不准不会“不惜一切代价”,不会“病急乱投医”,不会损害公众的正当权益。因此,在大气污染治理的过程中,必须强调科学的方法,各级政府要严格遵循行动计划,既要防范把污染主体从企业转移到个人,更要防范通过简单收费方式进行治理。
“空气污染费”的争议估计会告一段落,而这则“与事实不符”的新闻,何尝不是对公众意见的一次征询,只不过方式有些不同寻常罢了。通过这样一场舆论演绎,不仅能帮助政府更加深刻地认识公众的权利意识,而且也能加深公众共同防治大气污染的集体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