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在一年零八个月后发表的《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中再次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两份重要国际文件是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中国收复被日本非法窃取的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领土的国际法依据。70年来,战后东亚秩序虽在时代风云中历经演进,但有两个直接源于《开罗宣言》的根本立足点始终未变:一是迫使侵略者尽数吐出侵略果实;二是恢复了受侵略国家的国际地位。《开罗宣言》完全称得上是战后处理日本问题的“母法”,是东亚各国实现和平共处的法理“守护者”。
但长期以来,日本右翼势力总是煞费苦心地质疑《开罗宣言》存在的法理效力与存在的真实性,试图用片面媾和的《旧金山和约》抵消或取而代之。同时,在日本右翼势力不断壮大的时代背景下,日本社会整体上对这样一份匡扶正义、惩治侵略、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却比较陌生和淡漠,一方面因为日本历史教科书很少提及,另一方面因为日本新闻界一直淡化处理。但事实究竟是怎样的?要明白《旧金山和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斥在外,自始至终遭到中国政府的抗议与反对,《开罗宣言》则是中美英苏四大国都承认的。实际上,日本右翼势力之所以如此仇视《开罗宣言》,恰恰是因为《开罗宣言》中的实质性内容为《波茨坦公告》完整继承,并在盟军战后对日本实施占领初期得到体现。现如今,日本妄图用片面性、断续性与非法性的《旧金山和约》对抗《开罗宣言》,完全是颠倒黑白的耍无赖行径,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近年来,日本右翼势力不断抬头,除了漠视《开罗宣言》,日本要为历史翻案的动作更是不胜枚举。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向中国挑衅,悍然宣布钓鱼岛“国有化”、实施联合“夺岛”军演、鼓吹“中国威胁论”、不承认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这些做法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严重践踏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而在历史问题上极力歪曲与美化,从“侵略无定义”到“效仿纳粹静悄悄修宪”,从慰安妇到扬言修改“村山谈话”,从战败日无反省到参拜靖国神社问题,安倍政府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对日本侵略罪行的“漠然无感”。所有这一切,都是日本对《开罗宣言》事实上的否定,是对战后和平国际秩序赤裸裸的挑衅。或许对于日本来说,《开罗宣言》犹如压在身上的“镇妖石”,带有极端民族主义立场的安倍政府,急欲通过否定历史、领土宣示、修宪扩军等手段掀起这块“镇妖石”,但注定不会得逞。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无条件投降书》、《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友好条约》等文件环环相扣,组成了法律链条,是处理中日关系最基本的法律文件,而《开罗宣言》则是其他一系列国际文件的法律来源,相互之间具有不容否认的“传承与继受”性质。面对如今罔顾公约内容、无视国际秩序安全稳定、屡屡挑衅周边国家的日本,重申和维护《开罗宣言》法律性质和效力的必要性,在70年后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