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乱象一团,倘若我们稍将视线从这个领域移开,会发现该罚的时候,却又“网开一面”。老“广电总局”对电视“挂角广告”禁了多少回?但是你今晚回家用遥控器扫一遍看看,八九十个频道哪个没有?禁而不止,该不该开罚?从央视春晚的那瓶“国窖1573”开始,国人算是见识了什么叫“植入广告”,如今愈发肆无忌惮。央视一套正在热播电视剧《咱们结婚吧》,有细心的网友数了,全剧共有49个植入广告,“连台词都有广告”。更有网友直言,该剧是史上最长的广告片。对这种怪象,除了网友吐槽就没有办法了吗?巧的是,香港给我们做了个示范。其通讯事务管理局前日裁定,香港无线电视台今夏播出的皇牌剧集《冲上云霄Ⅱ》内的维他命饮料及手表植入式广告,频频违反香港《电视节目守则》及《电视广告守则》,决定向无线电视台罚款10万港元。处罚的前提很有意思,“早前收到5名公众人士对节目的个别集数提出9宗投诉”,指该剧内出现某品牌的维他命饮品及相机品牌,“干扰观赏趣味,等同为有关产品作间接宣传”。在《咱们结婚吧》这里,一项网络调查显示,57%的观众对植入广告表示反感,只有9%的观众表示支持。
咱们这儿有没有相关的守则不知道,但我在老早就发现了一个规律,咱们这里治理什么不力,原因方面有个“三段论”:首先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下不了手,得制订;其次是有了的,没这条,跟不上形势需要了,得健全;第三,法律法规方面没得挑了的,但执行不力,形同虚设,得加大力度。恰如《说唐》里的程咬金,无论与谁交手,都是“劈脑袋”、“小鬼剔牙”和“掏耳朵”。不同的是,程咬金的“三板斧”屡屡奏效,能建奇功,而“三段论”每每沦为“坐而论道”,于是,在条文方面忙乎了一通之后,问题依旧还是问题。新的问题出现了,仍然是“三段论”。罚款那里再落窠臼。据说,涉及治理“三乱”的部门有十几个,包括交警、运政、路政、城管、工商等,由于各部门虽都有法可依,但处罚标准、金额多少又不一样。想问的是:问题的实质果真在此吗?
服毒事件曝光后,当地路政和运政相关负责人或被停职或被免职。在我们看来,女车主是胜利了,但她现在却为自己当天的行为感到后悔,说早知弄成这样当初借钱也要交罚款。她悔什么?她的大货车的贷款还未还清,还得继续在这条线路上奔波,如今人得罪了一大片,她不知道以后该怎么跑下去。你看,咱们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在百姓心中已经投下了怎样的阴影?因此,一味埋头修补规章、合并执法部门的话,类似悲剧的重演就只是时间问题。而胡乱罚款与该罚不罚这两个基本问题都解决不了,我们的社会离法治大约就还有好长一段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