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李克强总理对广大公务员提出了“四点希望”——“促进改革创新”、“始终勤政为民”、“践行法治原则”、“严守清正廉洁”。他强调,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
李克强总理所说的“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不仅道出了他对“人民满意”深刻内涵的透彻理解,更道出了一个公务员应有的荣誉观。截至2012年底,中国的公务员队伍已经达到了708万人。2014年的公务员报考更是空前热烈,最热岗位超过了7000多人争夺一个岗位,使公务员热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然而,“公务员热”与公务员素质却不是一个等量齐观的关系。决定公务员素质的关键在于能否“让人民满意”,而公务员是否做到真正“让人民满意”,唯一的“评判官”就是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满意”这几个字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却不容易。如今公务员队伍中有的人贪图享受、贪图安逸,更有甚者与民夺利,侵占群众利益。因此,新一届中央领导执政之初便开始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主题就是为民务实清廉,着力解决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这体现了党中央的高瞻远瞩,也是当前党群干群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东各地区各单位普遍抓住文山会海、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这些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门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但是,如何做到让人民满意是当下每一个公务员都必须独立思考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强调,大量事实证明,一个地方的工作,成在干部作风,败也在干部作风;一个地方的事业,兴在干部作风,衰也在干部作风。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始终牢记宗旨、牢记责任,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坚持“人民满意”的“第一标准”,首先必须把自己当作群众一分子。只有放低身段,甘当小学生,才能理解和体会群众所思所想,才能创出让群众满意的事业。那种高高在上、整天想着克拿卡要的人,那种碌碌无为、不思进取的人,那种酒肉饱暖、浪费挥霍的人,是不会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的。因为,从根本上说他是与群众脱节、与群众疏远的。
“人民满意”,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让“人民满意”,并不只是简单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要求,不仅要写在报告中,体现在文件上,更要落实到我们每一天每一项工作任务上去。只有走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经常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党风活动,通过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工作中要能够“沉下去”,与群众融为一体,面对面交谈,心与心沟通,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去帮助群众做好事、做实事、解难题。这些要求,正是受表彰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每天的工作内容。他们生活在最基层,生活在最边远的地区,他们或许没有很高的职务,没有很高的收入,他们只是力所能及地做着一些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普通事。但正是这几年、十几年或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使他们赢得民心,成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排头兵。
将一件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平凡小事一直做下去,需要一定的毅力和勇气。同样,将“人民满意”视为最高荣誉,也需要更多个体对价值观的认同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