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弃婴岛在设立之初都开宗明义,意图是生命至上,保护弃婴的弱小生命,而不是鼓励遗弃。弃婴行为,是一种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公然挑战文明底线的犯罪行为,不论何种形式的遗弃,事实上都已构成违法犯罪。但这一宗旨如今看来未能深入民心,弃婴者还是把弃婴岛当成了万能岛,把孩子扔在这里似乎就可以心安理得,就可以免除一切罪责,混淆了个人罪责与社会救济的基本底线。事实上,即便弃婴岛内没有安装摄像头,但是弃婴岛附近还是布满了不少的监控,这意味着,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构成恶意事件,包括诸如丢弃死婴、遗弃病重婴儿等,都可以通过监控找到弃婴家长,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弃婴岛的出现无疑是顺潮流而动之举,无论出于任何理由,生命的价值应始终处于最高地位。但这不意味着对弃婴行为的宽容。因此,我们在构筑社会救助底线的同时,还要拿起和用好法律的利器,对各种无端或恶意弃婴等漠视生命的行为,予以依法打击。笔者以为,个人罪责与社会救济两者应是同等重要,如果过分强调社会救济属性,而忽略个人罪责的追究,将导致弃婴岛承受越来越多不必要的压力与困境,这很可能使得弃婴岛与最初的宗旨背道而驰。虽然《刑法》中对遗弃罪有明确规定,但在现实执法中较难界定,因此遗弃罪也很难遏制弃婴现象。但这不能成为放松打击弃婴案件的理由。一方面要尽快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界定遗弃罪的相关要件;另一方面有必要加大对违法后果的宣传力度,比如可以在弃婴岛附近设立明显标识,警告“遗弃婴儿属违法行为”,让更多人敬畏法律,停止遗弃。如今多数弃婴岛内的警示都主打温情牌,以儿童的口吻与笔迹书写留言,希望弃婴者能幡然悔悟。
弃婴岛是儿童福利机构保护弃婴生存权利的一次尝试与探索,却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进也艰难,退也艰难。舆论给予多点宽容,社会各机构有效联动,同时认清弃婴行为个人罪责与社会救济的界限,或许才能让弃婴岛的尴尬愈来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