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犯罪中止的实质条件上看,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的实质条件。重复侵害行为行为人认为自己还能够继续犯罪并可以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不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放弃犯罪,更不是因为客观条件放弃犯罪。因此,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实质条件。
其次,从犯罪中止的时间条件上看,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放弃重复侵害行发生在犯罪过程之中,并不是发生在犯罪结束之后。现实当中,侵害行为可以是单独一个动作,也可以是连续的动作,重复侵害行为是连续的动作,这些连续的动作构成一个整体行为。放弃侵害行为本身就说明侵害行为尚在实行过程中,还存在继续实行的侵害条件。
再次,笔者认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动机并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构成,例如,本案当中若李某害怕受到法律制裁,而自动放弃第二次射击的机会,从而中止犯罪,仍然成立犯罪的自动中止。
最后,从犯罪中止的立法目的来看,制定犯罪中止就是为了鼓励犯罪分子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自动放弃犯罪,从而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立法目的。因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也是犯罪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本案当中,李某没有继续开枪射击,停止了犯罪行为,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假设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本案当中李某完全可以再次射击直至犯罪结果的发生,因为两次射击法律上并没有给予区别对待,处罚的程度基本一致,要是如此的话,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将会更多,法律也变成了空架子。所以说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立法目的,应属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