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主权观,这是五项原则的根本基础。坚持主权原则,就是要相互尊重彼此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尊重一国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固有权利,相互尊重各自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道路,求同“融异”。一国的事情由本国人民做主,国际上的事情由各国人民商量着办。要依据《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条约,尊重、保护和促进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以及维护发展权。坚持主权原则,就是要坚持不干涉内政。世界在变,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在扩大,但这均不能成为随意干涉他国内部事务的借口,更不能成为煽动内乱、鼓动分裂、颠覆政权的理由,否则就会天下大乱,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就无从谈起。
第二是和平观,这是五项原则的最高价值。要和平,就要坚持互不侵犯,反对战争,反对侵略,反对武力威胁和非法使用武力,就要维护以联合国安理会为核心的集体安全机制,不断完善以规则为基础的区域安全稳定架构。要和平,就必须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尊重相互选择和平解决争端方法的权利,坚持以“同意”“自愿”为基础的国际法精神,避免采取单方面行为,致力于通过谈判与协商解决分歧。
第三是共赢观,这是五项原则的最终目标。实现共赢,就是要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同时,要推动构建共同发展、共享发展的命运共同体。要加强经济上的互利合作,以自身发展促进共同发展,以共同发展保障自身发展。要摒弃文明冲突思维,促进“茶文化”“咖啡文化”和其他文化的交流互鉴。要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人类长久福祉,不断增进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第四是正义观,这是五项原则的内在要求。五项原则含有四个“互”字、一个“共”字,体现了各国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精神。坚持正义,就是要在国际关系中依法办事,任何国家都没有超越国际法的特权,都不能有选择地适用国际法,也不能在适用国际法时采取双重标准。坚持正义,就是要倡导国际法治,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合作与发展,建立以法律为基础的国际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