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员,1929年11月出生,1947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2月退休,退休时工龄为40年1个月,属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3117.87元、统筹项目外补贴8元。
本次应增加的养老金为:工龄部分: 41脳2元=82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部分:(41-15)脳1元=26元;按0.5%的比例增加部分:3117.87脳0.5%=15.59,"见分进元"后为16元;普遍增资部分: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增加额:130元;额外增加部分: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增加额:65元。本次增加的养老金合计319元
某人员,1955年7月出生,1976年3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退休,退休时工龄为28年4个月,属正常退休,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2110.4元。
本次应增加的养老金为:工龄部分:29脳2元=58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部分:(29-15)脳1元=14元;按0.5%的比例增加部分:2110.4脳0.5%=10.55,"见分进元"后为11元;普遍增资部分: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增加额:118元。本次增加的养老金合计201元
某人员,1944年5月出生,2013年10月按"五七家属工"办理退休,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688元。
本次应增加的养老金为: "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额:110元;按0.5%的比例增加部分:688脳0.5%=3.44,"见分进元"后为4元;2014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本次增加的养老金合计1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