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贯彻全国刑侦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从公安工作全局的高度积极谋划刑侦工作新一轮改革创新,大力推行打击犯罪新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在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题报告会议情况的同时,要求大力推进省级刑侦部门实战化建设,落实好“六个一”。即制定一份文件,尽快研究制定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建好一个平台,打造多警种合成作战研判平台;制定一个办法,制定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强一个机构,做大做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建好一支队伍,加强刑侦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广西刑侦专家人才库;开好一次会议,筹备召开全区刑事侦查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打击犯罪新机制。
湖北省公安厅要求迅速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打击犯罪新机制的意见》。强力推进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加快实施新增刑事技术人员“千人计划”,增添必要的勘查检验装备,将“一长四必”工作纳入全省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全面提升现场勘查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刑侦情报研判专业机构,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最大限度地整合公安内、外部资源,加快省市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继续深化“破小案、保民安”工作,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
江苏省公安厅要求全面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不断提高打击犯罪能力和刑事司法公信力。按照公安部“四项建设”要求和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省厅刑警总队实战化建设,着力优化机构设置、整合警力资源、突出实战职能,在抓好宏观指导协调的同时,直接组织和参与侦办重特大刑事案件和跨国跨境跨区域犯罪案件,全力保障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打击跨国跨境跨区域犯罪活动的能力水平。
河南省公安厅要求把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作为推进“四项建设”、坚持“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理念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为目标,认真研究细化打击刑事犯罪新机制六点核心要求,全面推进刑侦工作改革创新,特别是在用好传统工作方法的同时,注重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切实转变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打击效率和打击质量。起草制定《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集中破解制约河南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提高的瓶颈问题。
江西省公安厅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加强常规性案件各警种合成作战机制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切实提升打击犯罪工作整体合力。针对侵财性案件高发多发的特点,在更多地“破小案”上下功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落实办案责任,确保办案质量。
青海省公安厅要求按照“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在实战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刑侦工作机制,不断整合侦查资源,统筹侦查力量,全力推进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在已取得的实战经验基础上,不断强化以侦查需求为导向的合成作战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大案多警种同步上案工作制度和“小案”按需上案工作制度;继续坚持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制度,不断提升现场勘查的能力和水平。
云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将贯彻落实好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强化经费保障,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大力改善刑事技术、情报技术装备和省厅警犬基地建设。适当增加基层刑侦警力,充实刑事侦查力量。全面推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制度。全面推广安宁市、呈贡区等公安部试点地区经验做法,积极争取经费支持,继续推动城市、城镇刑事技术分室建设。扎实开展刑侦专业情报研判工作。按照州市刑侦支队原则上不低于总人数的10%,县级刑侦大队原则上不少于4人的要求充实信息研判队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加快推进厅、市两级刑侦部门实战化建设,着力优化机构设置,整合警力资源,突出实战职能,在抓好宏观指导协调的同时,直接组织和参与侦办重特大刑事案件和跨区域犯罪案件。同时要求研究加强全区刑侦工作的具体措施,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