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要积极预防化解医疗纠纷,依法防范涉医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和管理,认真落实《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医疗服务重心下移、优质资源下沉。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范,将医疗机构安全防范体系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医警”联动。
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形成覆盖全省、便民高效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网络。至今年底,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至今年底,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参保率得到显著提升。
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诉讼、医疗风险分担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医疗纠纷预防化解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预防化解医疗纠纷的强大合力。
《意见》要求,按照“分工负责、联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落实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行为,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要深入调查取证,依法从严惩处。
始终保持对各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查处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