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网23日援引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微博上,山东聊城大学学生写下一封"救助信"。信中写道"被学校强迫实习了一个星期,不止一次有了想死的念头"。这位学生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学校要求数百名大三同学,寒假期间到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苏州佳世达科技有限公司实习。
学生实习再正常不过,可是当这样被实习,还真有点让人大跌眼镜。名义上是实习,实际上则是通过与劳务中介签协议,把学生"卖"给工厂流水线当工人。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不少学生质疑学校将实习课程变为捞钱项目。校园实习变了味,说好的实习变成了打工,这样的怪象不得不引起重视。
且不说是否存在"捞钱"的事实,单就真实的实习经历就有违学生的知情权和基本的合法权益。在学校说一天干8到10小时,但到了之后大部分时间一天要干13个小时,从没有夜班到白班夜班必选其一且不能倒班,工作地点也不一致,工作内容和时长令人崩溃,企业的强硬态度更是不给学生讨价还价的余地,从象牙塔里的学生骤然变成了流水线上的"包身工"。工酬不等,遭受欺骗,遍体鳞伤,连最起码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都没有保障,也难怪学生们纷纷"求救"。
反观学校的态度,不是疾言厉色就是暧昧扯皮。当学生表示连续上夜班身体受不了而拒绝实习时,学校的老师则称实习是一门必修课,不实习没法领毕业证;还暗示将来老板和导师都不愿要"受点罪"就发牢骚的学生;并以只有贴近工人才能了解安全生产推诿实习与专业无关。明知学生的权利受到侵害还这般"软硬兼施",这样的行径和"人贩子"相差无几。当事情"败露",又拒绝接受记者采访的做法更是多了几分做贼心虚的嫌疑。
就像文中的那个疑问,为何学校热衷于将大量学生送到工厂?聊城大学的学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苏州环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登记表,这表明,这些学生并不是学校直接将学生以实习名义介绍到工厂,而是通过中介劳务公司。一般来说,中介劳务公司,每介绍一个工人进厂,都会获得一笔费用。同时,一位在昆山康佳工厂实习的学生说,他们的工资每人每小时13元,但厂里普工的工资是每小时17元,这一小时4元的利差又去了哪里?这或许都是促成学生被实习的原因。
实习变打工,一如聊大秦科长所说,从理论上讲不应该出现这样损害学生权益的事情,无论是学校和企业都不应该出现。不管是我们的企业还是校方都该被追责。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同样得敲响警钟,坚决不能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最主要的是负责实习的老师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好关第一关,自觉维护好学生利益,抵制利欲熏心,决不能做"人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