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广西北海、东兴等地,收购各类假烟、走私烟,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布广告、寻找下家,并将假烟、走私烟销往重庆、浙江、广东、广西等地,查明累计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发布广告、勾结串联提供了便利条件,成为假冒伪劣泛滥蔓延的重要手段和渠道,促使知识产权犯罪手段不断变化和升级。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分析发现,很多不法分子生产假冒包装材料后,通过批发网络进行销售,零售商家消化货源,形成环环相扣、层层获利的犯罪产业利益链条,各环节层级又延伸大量犯罪团伙,相互重合交织,演化成盘根错节的犯罪网络,逐步形成造假售假“地下经济”。
面对“互联网+侵权假冒”带来的新挑战,公安机关探索建立了综合技术研判分析体系,提高数据协查、线索输送能力,为常态化打假提供专业化的手段支撑。各地及时总结、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战法组织有效打击,压制侵权假冒犯罪网上生存空间。
公安部经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警方与电商企业协作,开发完善侵权假冒线索甄别、研判软件,主动发现并向各地公安机关输送侵权假冒案件线索,从中破获案件400余起,大数据服务、支撑打假实战已初见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