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票建立于熟人社交圈之上,学生的荣誉交由朋友圈来决定,最终差不多就是依靠家长的人脉和投入程度,这实际上已经偏离了评比的真实目的,由此可能带来结果是不公的。
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校园网络投票的方式扭曲了教育领域中荣誉评价的正常标准,也很容易助长孩子的攀比心理,给孩子带来价值上的误导。
综上所述:全面叫停涉学生及幼儿个人荣誉评选的网络投票,确实很有必要。这不仅对孩子是一种正确引导和保护,而且有助于改变那些追求虚荣的家长的观念,还有利于各类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另外,对于网络投票滋生的灰色利益链条是一种间接治理,当网络投票需求减少,这种灰色链条就会受到遏制。
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还提出如确需采用微信、QQ等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应该说,这种方式是否属于最优方案,也不无值得商榷之处。毕竟,如果学校、培训机构连网络投票这样的"微观"活动都需要向教育部门审批,确实显得有点"管得太过具体"了。
其实,与其采取审批这种事前监管,不如强化事后的排查与监督。如碰到类似的投票活动,家长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然后主管部门再跟进处理,或同样能够起到必要的监督效果。
不是所有的评价、评选都一定要通过投票来完成,也不是说只有投票一种方式才能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朋友圈投票,表面看是网络投票技术在利用中的失控,实质未尝不是教育思维和观念的一种异化。一些学校热衷于搞投票活动,除了评选这一种目的,更夹杂着包括但不限于用投票来进行自我营销的动机,一定程度上,对学生和孩子的荣誉评价,也变成了一种手段。
就此而言,固然需要有更多地方的教育部门对于变味的校园网络投票及时亮明态度,也有必要由此审视一下某种教育理念的偏差,才能让针对学生的荣誉评选真正变得纯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