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法定结婚年龄的提议,对于解决结婚率低、初婚年龄高的问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关于降低法定婚龄的倡议不是首次提出,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声音似乎渐有密集态势。相较于此前的民间呼吁、媒体探讨,近一两年来,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也纷纷就此发声,这一新动向无疑信息量满满。当然,即便最终要降低法定婚龄,也需要涉及立法的调整,因此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就在前不久,《人民日报》发起的一次网络投票中,超过87%的网友反对下调法定结婚年龄,可见对此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
的确,降低法定婚龄,并不缺少理由。横向对比而言,我国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确实较高;而纵向比较来看,现行法定婚龄的规定也是我国历史上最高的。倘若再考虑到现国民初婚年龄越来越晚,结婚率、生育率越来越低的"严峻形势",本着"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考量,降低法定婚龄似乎更显得势在必行鈥斺�斦庵种炙捣ú晃薜览恚山档头ǘɑ榱洌侗日飧丛拥枚唷�
其实,所有针对"降低法定婚龄"的论证说理,无非是集中在条件、权利、后果等几个维度:女性18岁左右、男性20岁左右,身心、认知等都已发育成熟,具备结婚的条件;而结婚作为一项公民权利,按理来说法律也不该进行过多的、非必要的限制才是鈥︹�Υ犹跫⑷ɡ嵌壤蠢斫猓档头ǘɑ榱涫撬角傻摹5嬲澜岬墓丶涫祷故窃谟诖司俚�"后果"。试问,如果法定婚龄降低,真的能如愿起到鼓励生育的效果吗?
一个确定的事实是,学历越高、工作越好的群体,初婚年龄越晚、生育意愿更低,他们本身就不存在"降低法定婚龄"的需求,故而也就不会受此影响早生育、多生育。大体来说,对"更早结婚"更感兴趣的,往往是受教育程度不高、职业回报较为有限的人群鈥斺�敹牵揪褪巧庠缸钋苛业囊蝗喝酥弧2还苁欠窠档头ǘɑ榱洌腔径际腔嵊米阒副辍⑸缓⒆印<热蝗绱耍南M越档头ǘɑ榱淅蠢尚行院卧�
只有充分将后果因素纳入考量、进行充分的模拟推演,有关"降低法定婚龄"的讨论才是健全的。
观点整理自:《然玉:考量应否降低法定婚龄关键要评估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