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原本在浙江安吉帮其父亲做酒生意,后来在网络上结交了一个女朋友。去年7月,在女友的邀请下,他来到了上虞。
不久,他认识了一位外号叫“大表哥”的传销头目。听了几堂传销课后,彭某动了入伙传销组织的念头。这位所谓的“大表哥”告诉彭某,要入伙就必须先购买至少一套价值2900元的化妆品,而且买得越多以后的工资就越高。虽然手头上只有500元钱,但此时的彭某已经被“洗脑”,把销售所谓的化妆品视为一份非常有前途的工作。他以借别人的摩托车被偷了,车主要其赔偿12000元为理由,向在安吉的父亲打去求助电话。
由于彭某以前因为抢劫罪坐过牢,所以彭某的父亲并不相信他,猜到了是儿子因缺钱而找的借口。本来就对父亲不满的彭某,此时更是对父亲产生了恨意。在传销头目“大表哥”和女友的谋划下,彭某开始对父亲实施诈骗。
所谓的“大表哥”假装摩托车的车主给彭某的父亲打去电话,要求把钱打到一张银行卡上,电话中还有彭某的惨叫声。但是这样的恐吓并没有收到任何效果,彭某的父亲还是没有给钱。见恐吓没有效果,一番商量后,他们想出了一个狠招。彭某让女友买来红药水和绳子,自己脱得只剩一条短裤,然后把双手反绑在背上,头上涂满红药水,蹲在墙角,然后让女友拍照后给他父亲发了彩信,上面还写着“不给钱就杀了他”。
父亲看到这个彩信后,以为儿子真被人绑架了,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5天后,彭某在上虞城区的一家网吧内被警方发现,绑架谎言不攻自破。彭某父亲在得知是儿子自导自演这桩敲诈勒索案后,一怒之下将这个亲生儿子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鉴于本案是犯罪未遂,敲诈的对象同敲诈其他人社会危害性有所区别,故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