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由网友“李根”在微博上率先披露,引起一片争议。
媒体刊发的一篇评论说,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河南的“天价过路费”案。
河南农民时建锋为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去年被法院认定偷逃过路费368万元(大部分系超载罚款),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在媒体和舆论聚焦下,12月15日此案改判:检察院对被告的指控数额从原审的368.2万元减至49.2万元,被告人被改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网友“知风”说,鄂尔多斯出重拳保护“鄂尔多斯”,发威的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就有点像“鄂尔多斯”羊毛衫企业的自家保安了。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凡认为,“天价罚金”不仅使本案的罚金造成“空判”,更让公众质疑,如此巨额的罚金,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上缴国库。
陈平凡说,内蒙古鄂尔多斯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抓捕等行动如此迅速,法院配合也很默契,容易让公众对是否存在利益的驱使产生怀疑。按照法律规定,罚金应该上缴国库,如果“天价罚金”得不到执行,不仅给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失,更难以维护法律的权威。综合三湘都市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